债务纠纷 我丈夫离婚前 欠下一笔债务 然后家里所有钱都让他拿走了 房子给了我 并且离婚时签订债务由他承担 现在债主找不到他 把我告上法庭 让我拿房子抵债 而且我丈夫离婚前在外边已经和别的女的过上了 这样房子还得判给债主么?
2012-07-06 07:31 629246……(黑龙江-绥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年07月06日 08时15分
您好 你们夫妻的对内约定不能和对外债务相抗衡 如果该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 您需要承
担 如果不是 您无需承担 比如说 用于赌博等不是家庭共同生活的 您假如只有一栋房
子 法院一般是不会强制执行您房子的
担 如果不是 您无需承担 比如说 用于赌博等不是家庭共同生活的 您假如只有一栋房
子 法院一般是不会强制执行您房子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2-07-06 07:44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3 苏昊然律师 2012-07-06 07:45
如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应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无需承担。法院不会判决房子归债权人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7-06 08:30
婚内共同债务的,你俩都有义务偿还,但法院不会判决以某个财产抵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