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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您好律师,我个人于1212年1月份借给王某20万元,当时协议书上注明的是将王某的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厂房(无土地手续,村集体的签订的使用年限)抵押给我,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逾期未还,我于6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但被告却在5月份向农村信用社申请了10万元贷款,并将设备固定资产抵押给了银行,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该如何判决,我如何讨还债务
2012-07-04 15:50 高天001(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7-04 20:19
你好,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信用社的贷款有优先权。
2 110网律师  2012-07-04 16:04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我个人认为,如果农信社的抵押已经登记了,你只能在10万元范围以外来主张你的债权!
3 吴瑞青律师  2012-07-04 16:48
建议带材料面谈
4 孙新律师  2012-07-04 17:29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你的案件情况较复杂,建议带上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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