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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放在他家的东西被卖,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寄放在他家的东西被卖,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石农家买的石头,因为其它的原因运不回,于是寄放在他们家一年,当时他也同意了,因为是免费寄存,所以没好意思要他打个凭条,但当我们今年去领取的时候,他即然没经过我们同意,把我们的东西又卖给了别人,,这些东西价值五千多。
2012-07-06 00:33 hostam……(辽宁-葫芦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2-07-06 10:40
你好,你们之间应当成立保管合同关系,而且是无偿的,即使如此,保管人仍然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保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2-07-06 00:50
答:可以主张返还价款,拒不返还时,涉嫌侵占罪。
3 马军烨律师  2012-07-06 06:34
您好,
协商不成,建议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2-07-06 09:08
您好
货卖了就返款吧,不返再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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