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想咨询一下著作权法中关于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中著作权人的归属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想咨询一下著作权法中关于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中著作权人的归属问题。为了编写一本书,公司购回4万多元的书搞研究。我与公司法人用了半年的时间完成了一本著作,其中书的思想有法人的,也有我的,整本书全是由我在电脑上用 word编辑完成的,当然书的封面以及书名及前言都是由法人手写完成的,我对此也进行过修改。整本书的完成是我们通过商量着修改完成的。现在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但是法人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申请保护,没有写我的,而在印刷的书上写了我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上,是否也应写上我的名字?
2012-07-05 10:21 zixun1……(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6 02:04
据你所述,应当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就是职务行为,著作权属于单位,但是以营利为目的许可他人使用的收益你有权分割一部分。
2 梁会朝律师 2012-07-05 12:00
据你所述,应当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就是职务行为,著作权属于单位,但是以营利为目的许可他人使用的收益你有权分割一部分。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7-08 11:12
就你所述,应当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就是职务行为,著作权属于单位,但是以营利为目的许可他人使用的收益你有权分割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