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 我们村是在武清区大碱厂镇,村里用村民的地,说给村里人盖猪圈,为了人畜分离,每家养猪的交1000元,大伙就同意并签字了,等盖好后,村里把村名交的钱又退回来,然后把猪圈给卖掉了,是不是连地一起卖就不清楚了,大概卖了几十万。和当初说的不一样,欺骗村民,请问这个触犯法律吗?
2012-05-15 15:04 金金321(天津-武清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民律师 电话:18522711365 2012年05月15日 15时15分
村里的行为至少是侵害了村民的利益,将土地转租或者对方承包一级改变使用用途都要经过村民会议过2/3以上同意。所以村里的做法不合法,同时如果改变了农用地的用途,国土房管局的稽查部门有权管理,您可以举报。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15 16:14
属于侵权,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2-05-15 20:41
取得当初村委会协商为村民盖猪圈并收取费用的证据,诉讼解决
4 刘秀章律师 2012-05-15 21:56
属于违法
5 齐志龙律师 2012-05-16 07:26
根据您所述,属于侵权,可以起诉
6 孙新律师 2012-05-16 10:29
看签字的内容和签字人户比例
7 孙新律师 2012-05-16 12:11
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诉讼,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