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不该签字?我该怎么处理这一切? 我自1990年12月上班,2004年上交辞职报告书给单位,当时单位让我去签字,表明我自愿辞职的,之后我再没去原单位上班,也没办任何手续,一直在家到现在。两年前单位又叫我去单位,说要么上班,要么辞退,我当时表明态度不上班了,又在单位提供的材料上签了字,两年过去了昨天突然让我去单位,交给我一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还要我签字,我觉得不妥,我应该怎么办?假如我签了这字,是不是我一点补偿都得不到呢?
2012-07-04 22:14 秀@梅(甘肃-张掖)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06 01:24
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2 110网律师 2012-07-04 22:18
你还想要啥?本来也没有补偿。
3 高付华律师 2012-07-05 09:07
你好,关键看通知书上解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你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要补偿比较困难,所以一定要看清了原因是什么?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给你作出满意的答复,建议你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顺便查看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4 杨琪律师 2012-07-05 10:03
你好,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5 孙新律师 2012-07-05 10:55
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6 钟晶律师 2012-07-05 11:39
你好,看一下上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