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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合同的事请教。 我在2017年2月27号在佛山和卖房业主签了一份购房买卖合同
律师,你好,我有一合同的事请教。 我在2017年2月27号在佛山和卖房业主签了一份购房买卖合同 律师,你好,我有一合同的事请教。
我在2017年2月27号在佛山和卖房业主签了一份购房买卖合同,付了3万元定金,在我刚收到银行审批同贷通知后不久,约业主准备给他付首付款项和去公证处做公证的那一天,和业主见面,他以他要接腿脚不方便的父母过来住为由,说不想卖这个房子了(可能两会政策出来后,佛山二手房价上涨了所以不想我们之前的价格买卖了)。
合同流程走到这个时间点上他要违约了,他愿意出这笔违约金给我,我又很想继续买这套房子,可能通过法律继续施行我们之前订下来的合同走下去让业主卖给我吗?
2017-04-11 15:37 烽yves(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4-11 15:38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2 徐生律师  2017-04-11 15:38
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3 柯朝政律师  2017-04-11 15:59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4 欧学文律师  2017-04-11 16:28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5 韩兴柱律师  2017-04-11 16:48
可以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过户给你,由你方支付房款
6 刘振海律师  2017-04-11 22:1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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