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纠纷 律师:
您好!
我于2009年8月28日用六万八千元从甲方得转让的店铺,转让费,还有房子装修费,进货费共计花了十万元。
合约注明该门面前三年租金31680元,后两年的租金按市场价调整,2012年7月市场方要求拆除门面,单方面解除合约.这属于违约吗
谢谢各位律师给我解答!
您好!
我于2009年8月28日用六万八千元从甲方得转让的店铺,转让费,还有房子装修费,进货费共计花了十万元。
合约注明该门面前三年租金31680元,后两年的租金按市场价调整,2012年7月市场方要求拆除门面,单方面解除合约.这属于违约吗
谢谢各位律师给我解答!
2012-07-03 23:31 hncf57(湖南-岳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曹生贤律师 2012-07-03 23:36
出租方是谁?
2 110网律师 2012-07-04 06:09
如果市场经政府规划因公共利益而拆迁,则不属于违约,但要对承租人进行补偿。补偿安置费,装修损失费等相关损失。
3 游修艳律师 2012-07-05 10:21
不属于违约,但是你可以对你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