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前两批六楼上有一层阁楼,后几批镇政府把阁楼减掉了,部分六楼房主认为六楼屋面应属私有财产 拆迁安置,前两批六楼上有一层阁楼,后几批镇政府把阁楼减掉了,部分六楼房主认为六楼屋面应属私有财产,不能像阁楼屋面一样作为公共区域任由楼下住户放置太阳能等附属物,未经六楼业主同意属于侵权,政府不建阁楼,将公共区域转嫁给六楼业主也是侵权。六楼业主没有义务将屋面让出作为公共区域。请问有无法律依据?打关司能否胜诉?六楼业如果清除屋面附属物或者向楼下收取屋面使用费是否合理?能否要求镇政府清除附着物?
2017-04-06 19:07 周游列国(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4-07 10:35
您好!
可以根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内容处理。
欢迎详询!
可以根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内容处理。
欢迎详询!
2 张向锋律师 2017-04-06 19:25
楼顶属于所有业主所有。
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您好!我通过房产中介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五楼带六楼阁楼的
1个回复2007年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镇政府苛扣发屋面积和补偿款
4个回复拆迁安置房房主还未拿到房产证,双方私下签的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0个回复关于拆迁安置财产继承和老人赡养的问题
3个回复我建的房屋,镇政府罚单和拆迁协议上均是我签的儿子的名,法院按儿子儿媳婚后财产分割合法吗
5个回复老家房要拆迁,为了多一个人口,领证结婚的,请问,到时候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个回复我们是大邑县沙渠镇的村民,我们这里进行拆迁,现在分安置房,镇政府要求村民补水电气费,大概5000
5个回复我想买一套别人的拆迁安置房,房子已建三年,没有房产证,房主说以后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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