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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我08年借了一笔钱给一个人,结果他欠钱不还,跑掉了。我09年10月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过了好几个月,法院认为这个人涉嫌集资诈骗,把全案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还把诉讼费退给了我。公安机关找过我两次了解情况,然后就毫无下文了。现在已经是2012年7月了,都2年多了。我想问下,债务纠纷的2年诉讼时效,我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我到底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可以追回我的钱啊。
要不要找讨债公司的去要钱?不是我不守法,实在是走法律途径效率太低,哎!P民真可怜啊。
2012-07-02 00:36 laolee(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02 06:05
没有过诉讼时效;如果公安机关破案后能追回赃款会发还给你;如果没有追回赃款,待此人的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你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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