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以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为由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以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为由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支持我的离婚诉讼请求,我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赔偿30000元的主张,法院也认可。而且是缺席判决,判决准许我与被告离婚,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请问个人物品可不可以拿?一人不敢拿,可不可以向妇联求助让妇联帮忙拿?
2017-04-04 18:15 好姑娘(山西-晋中)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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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已经两次起诉离婚,可是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由不予以判决离婚
2个回复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离,从第一次开
0个回复你好!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出席,法院判不离婚,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
2个回复你好!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出席,法院判不离婚,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
3个回复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已有一次离婚起诉,说是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判离
6个回复我第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因感情破裂分居近两年了,第二次起诉
3个回复离婚案件,我原告女方已起诉三次,法院都以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诉讼
1个回复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感情没有破裂没离成,现在已经过半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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