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问题 公司法务跟我谈协商解除合同,因我在公司工作1年零5个月了,说给我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我说按照规定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没有书面通知应该给我再补一个月的工资,他说是与我协商没有那一说,我觉得不对,请问律师协商解除就是我同意了,公司应该给那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急!!
2010-04-07 14:09 522593……(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07 15:12
应该给,如果不给就不同意解除。
2 孙新律师 2010-04-07 17:00
应该支付
3 王忠新律师 2010-04-08 08:31
协商就按照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打不成一致就不是协商
4 孙新律师 2010-04-08 10:20
如果协商,你同意了,可以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