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我老公自己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及公积金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他的债? 我老公婚前有3万元的债务,并在和我交往前已经花完,我不知他借钱一事。我们结婚后借给他钱的人问他要钱,可他没有钱还,现在也无工作,于是借给他钱的人用借条把他告到法院,我们婚后无共同财产,我在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公积金也不少,请问在我老公自己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及公积金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他的债?如果能被强制执行的话,我只有和他离婚了,我不能因为嫁给他就给他背上债务。。。
2010-04-07 09:14 dameig……(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07日 11时07分
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属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方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你表述,老公借款在婚前也已花完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其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其个人清偿。同时,法院判决已确定由你老公个人偿还欠款履行判决义务,执行程序中亦应根据判决确定的被执行人进行执行,不能想当然将案外人(你)直接列为被执行人。至于你说的“但有人说我的工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我老公的”是指在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你老公的个人债务清偿无关。
2 李大力律师 2010-04-07 09:33
你如果能证明你老公是婚前债务就应该由你老公自己偿还。
3 110网律师 2010-04-07 09:44
婚前债务无需你来清偿。
4 110网律师 2010-04-07 10:25
如果能够证实是婚前个人债务的话不会动你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