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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中的妈妈为子女购置房产,卖方是亲戚,房产过户后名字写女儿
夫妻一方中的妈妈为子女购置房产,卖方是亲戚,房产过户后名字写女儿 夫妻一方中的妈妈为子女购置房产,卖方是亲戚,房产过户后名字写女儿,正式购房合同交易双方是女儿和亲戚,由于双方熟识不进行商贷购房,预付定金后,亲戚要求以妈妈名义写尾款的欠条,若在此期间父母商议离婚,请问此欠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负债?
2017-03-30 21:15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7-03-30 21:20
该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 110网律师  2017-03-30 21:21
个人债务
3 颜培卿律师  2017-03-30 21:21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 李军律师  2017-03-30 22:31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详情,可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5 张峥嵘律师  2017-03-31 10:14
如果为子女购房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决定,应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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