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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赔偿问题
关于拆迁赔偿问题 我想转一家超市,超市现在的经营者也是转租的,当时转的时候营业执照,烟草证等手续也都是第一个经营者的户头,一直没有变更,第一个经营者也是租了房东的房子,而且现在还有大约两年时间拆迁,营业执照等手续相关部门都已停办,现在我要转的话,是不是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等手续的户头?如果不变更将来拆迁我是不是能得到经营者的补偿?
2012-06-28 21:16 AXUE(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6-28 21:42
你好,首先,你要经过原房东同意,订立三方合同,另外,你要和上家订立转让合同,约定好权利义务,属于契约自由原则,按照你们的约定来办理。
2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12-06-28 21:59
,你要经过原房东同意,订立三方合同,另外,你要和上家订立转让合同,约定好权利义务,属于契约自由原则,按照你们的约定来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2-06-28 22:0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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