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问题 房子当初签订的合同是一年,因为个人原因还差四个月才租满一年,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口头有说过有事可以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不租,但是合同里没有写。退房之前一个月跟房东打过招呼,搬走时候给房东打电话说算清水电费退还剩余押金,有录音,但是后来除掉水电费外房东只退了一半,请问这种情况还能要回另一半押金吗?
2017-03-28 14:49 mitu00……(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7-03-28 14:50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2 朱孟喜律师 2017-03-28 14:51
如果房东同意随时解决 并不追究你违约责任 你也能证明这一点 那么 依法就可以追回剩余的押金 反之 就很难实现了
3 李建成律师 2017-03-28 14:5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4 姚志斗律师 2017-03-28 14:58
您好,建议你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3-28 14:58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6 申维丰律师 2017-03-28 15:00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7 怀向阳律师 2017-03-28 15:37
您好,需要有证据证明口头说过提前一个月可以的,否则应该以合同为准。
8 冯磊律师 2017-03-28 15:49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9 宋超律师 2017-03-28 16:35
您好,协商不成时您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