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人身损害 表弟今年十三岁,小学六年级,在校期间被同学用火烧过的刀子在其手背上进行了多处烧伤,导致伤口发炎!学校应负什么责任,当事人的监护人又负什么责任,如何赔偿?谢谢!
2010-04-06 11:55 jidong……(山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4-06 12:01
人身侵权,可起诉对方及学校。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学校亦有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4-06 12:03
看学校有无过错
3 110网律师 2010-04-06 12:34
对方小孩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其教育、管理、保护的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同时,你可以要求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0-04-06 13:01
您好,您可以向学校和对方主张赔偿责任,学校承担的是补偿赔偿责任。如果伤势严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 孙新律师 2010-04-06 14:48
当事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0-04-06 20:15
可以要求加害方和学校进行赔偿
7 朱君秀律师 2010-04-06 21:35
答;属于侵权之诉,你弟弟的损失应当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自己的财产不足或者无财产时由其监护人支付;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申请保险赔偿与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不冲突。
8 2010-04-11 15:03
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