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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14年五月份在一起,今年一月份分开,期间以我的名义贷款了四万块钱
和前男友14年五月份在一起,今年一月份分开,期间以我的名义贷款了四万块钱 和前男友14年五月份在一起,今年一月份分开,期间以我的名义贷款了四万块钱,由于他劈腿我们分手了,请问律师这个贷款该怎么还?我和他之前达成的协议是一人一半,可是他说他现在没有钱,找他父母也不愿意帮他还,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传票到他家里,可以强制他还款吗,且没有书面或者录音证据
2017-03-26 14:11 你呀(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03-26 14:26
如果是你名义的贷款,建议你自己先还上,以后再要求他承担一半,必要时只能起诉他解决。
2 张炎律师  2017-03-26 14:55
你需承担还款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也用了可要求返还
3 徐亮律师  2017-03-26 15:25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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