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满六个月辞职结算时减15%的工资合法吗? 现在因为很多人都不想在这酒店干了,所以酒店就新规定是未做满六个月辞职,工资结算时扣15%的工资!酒店想用这种带威胁手段的方式让我们留下。
而且我们没签合同, 员工手册上也没有这一条.
酒店新发布的规定是未做满六个月辞职,工资结算时扣15%的工资!
请问这是否合法?
而且我们没签合同, 员工手册上也没有这一条.
酒店新发布的规定是未做满六个月辞职,工资结算时扣15%的工资!
请问这是否合法?
2010-04-05 02:48 a55237……(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05 05:16
不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0-04-06 10:17
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工资
另,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另,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3 110网律师 2010-04-06 20:41
不合法 。
可要求全额发放工资。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酒店另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比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六个月,可以要求酒店其赔偿五个月工资)。
可要求全额发放工资。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酒店另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比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六个月,可以要求酒店其赔偿五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