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买卖中的细节隐瞒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从一位大学老师这里买一套房子,他的房子是团购房,2010年就买了,目前我们已书面签了一个合同,但是没有注明地下室的问题。
起初我们以为地下室会跟其他楼一样年底才卖,后来知道2010年就卖光了,但是这个问题她始终没给我们说过,包括车位也卖光了也没说过。我们也一直忘了问这个问题,又不在合同约定上,所以现在很为难。
总之,因为没有地下室,现在我们想撤销合同关系,拿回定金。只是不知道她没有说地下室的情况(她知道早就卖了)能否构成撤销条件?
最后一句话,我能拿回我的定金吗?
起初我们以为地下室会跟其他楼一样年底才卖,后来知道2010年就卖光了,但是这个问题她始终没给我们说过,包括车位也卖光了也没说过。我们也一直忘了问这个问题,又不在合同约定上,所以现在很为难。
总之,因为没有地下室,现在我们想撤销合同关系,拿回定金。只是不知道她没有说地下室的情况(她知道早就卖了)能否构成撤销条件?
最后一句话,我能拿回我的定金吗?
2012-06-25 17:42 ruoyi9……(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6-25 18:24
你好,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很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对方是否存在欺诈或你方存在重大误解,这些都需要你承担举证责任。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2-06-25 17:55
撤销合同关键得看对方是否存在欺诈或你方存在重大误解。并且你是在近一年内才知道上述情形存在的。也可以试图通过其他方式来达到你想要的效果。
3 110网律师 2012-06-26 06:07
你好,可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法院撤销合同。协商不成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2-06-26 10:46
你好,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很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