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索赔 去年8月27日因工地塔吊倒塌砸伤头部,在宁乡县人民医院请湘雅付三的教授做了开颅手术,术后4天转院至湘雅付三,在湘雅付三住院半个月转回宁乡县中医院做康复治疗,由于工地没有买工伤保险,不能走工伤保险理赔的程序,我们家属自己提供材料申请做工伤鉴定,现工伤局回复我们因为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请问律师这个是什么意思
2017-03-17 10:02 邓润清(湖南-长沙)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袁珍律师 电话:18229852913 2017-03-17 15:59
你好,需委托律师搜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录音,寻找证人。如需维权,欢迎来电。
2 陈铠楷律师 2017-03-17 10:03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再是劳动能力鉴定。
3 叶沐夏律师 2017-03-17 10:03
要先确认劳动关系。
4 肖岚律师 2017-03-17 10:12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 110网律师 2017-03-17 11:33
因你父亲与项目施工方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才能最终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7-03-17 14:26
你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需要先劳动仲裁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7 110网律师 2017-03-24 16:57
你好,需先确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