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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2002年借了别人一笔钱,因借款人一直无力偿还,于2007年重新更换了借条,借条上写着利息是2分。现

今借款人一直没有偿还,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和其丈夫靠退休金生活,分别是66岁和71岁,有轻微脑

梗。其名下有一栋房产,在2008年过户到其女儿名下,现在在银行有贷款。
请问:1,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2,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借款利息可否按照借条上的2分利息执行?可否按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如不能,利息该怎么计算?
      4,可否申请法院扣债务人的退休金偿还债务?
      5,可否申请扣押其女的房产,要求其偿还债务?
    
希望律师能详细的解答?谢谢。
2012-06-24 17:17 wenwen……(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6-24 18:00
你好,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未过诉讼时效,可起诉债务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24 20:44
可以诉讼解决,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3 段明阳律师  2012-06-24 21:56
你好,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未过诉讼时效,可起诉债务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24 22:41
起诉维权
5 马辉律师  2012-06-25 16:36
未过诉讼时效,建议及时起诉,并将其女儿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为由列为被告。最好能在起诉时对该房产予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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