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威胁事件 我是在校大一学生。经闺密介绍。认识大二学长。认识一个星期后,学长要求本人做其女友。由于本人觉得不合适,便拒绝了。(期间没有和学长有男女亲昵朋友行为,只是朋友相处。)后来学长威胁。说一定要做他女朋友,不然就造谣,要弄的全校鸡飞狗跳,并且要对我采取极端行为,威胁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闺密说学长很好,要我答应,不然就不要我这个朋友,对我采取轻度威胁,我不想伤害闺密的朋友情,也不想把事情弄的过于复杂,请问各位法律者有何见解,麻烦各位了。
2012-06-24 02:00 zhouqy……(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24 11:41
恋爱自由,没人能强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