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40万,合同约定180日内开发商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书 2015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40万,合同约定180日内开发商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书。逾期按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一,按日,支持违约金。时至2017年3月,开发商,仍然没有办理好产权证书。问:该案属于财产类案件吗?如果起诉,诉讼费是否要按照1.5%交纳?
2017-03-14 11:58 green1……(新疆-巴音郭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03-14 12:01
按比例缴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14 17:51
是经济案件,诉讼费根据标的额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14 19:08
属于财产类案件,诉讼费按法律规定缴纳,不是1.5%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15 11:17
按法律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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