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件 被载者(年龄60多岁,本身肺有疾病)因在车的行驶过程中突然站立导致身体失衡而跌落而被车轧过(没有轧在腹部以上)致死,车主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车主和被载者同与另一方存在雇佣关系,而且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雇佣者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车主已被刑事拘留,交一定的钱可以取保候审,那么这一部分钱是否在赔偿金的范围之内? 急!!!!!!!!!望律师可以尽快解答!谢谢!!!
2012-06-23 20:03 谨守(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6-23 21:32
你好,事情比价麻烦,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关系下班途中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是雇佣关系不行。这笔钱和赔偿无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24 00:16
应当由雇主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6-23 20:28
涉嫌交通肇事罪。交的保证金将来是可以退回的。建议尽快聘请专业律师帮助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2-06-24 02:55
你好,车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劳动关系不会认定为工伤,雇主不承担责任;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赔偿金是两个法律性质的款项。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24 12:15
交警定责 律师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2-06-24 18:57
涉嫌交通肇事罪。交的保证金将来是可以退回的。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