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现在由于感情不合,我想提出离婚.但是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是按揭的,要还15年,现在还有8年没有还完,房产证也有我和他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我能要到房子吗,我有一个女儿,我能得到女儿吗,能要他付生活费吗
2012-06-23 17:20 陈雅丽(湖南-郴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23 17:57
如他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婚前买的,你有可能分到房子,否则,你不可能分到房子,只能分到婚后按揭款的一半。女儿现由谁直接抚养?一般考虑不改变小孩的生活习惯
2 110网律师 2012-06-23 21:16
有希望要到房子,女儿是多大?
3 陈晓云律师 2012-06-24 14:52
你有权分婚后还贷及相应房屋增值 我的补充: 2012-06-24 14:52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