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男方父母给予现金定向不明晰问题 一)概述:不久前(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曾给予我们现金18万元。当时未明确表明是借给及赠与那一个人。
(二)问题:
1)此款项是否可视为赠与我们二人,共同所有?
2)如果现今他们再补做个借据是否有效?
3)如果他们再补做个赠与某一方的合同是否有效?
4)此种(赠与夫妻一方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公证时是否须夫妻另一方到场并签字才能生效?
(二)问题:
1)此款项是否可视为赠与我们二人,共同所有?
2)如果现今他们再补做个借据是否有效?
3)如果他们再补做个赠与某一方的合同是否有效?
4)此种(赠与夫妻一方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公证时是否须夫妻另一方到场并签字才能生效?
2012-05-30 19:57 cjdlx(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5-31 06:42
首先,要明确给你们这些钱是想用来做什么的,也就是给予目的;其次,不管什么目的,因当时意思表示不明确,可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再次,如果现今他们再补做个借据,是肯定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最后,如果他们再补做个赠与某一方的合同,这肯定会引起争议,需要法院来综合裁量。建议电话咨询,以便提供更有针对性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2-05-30 23:27
首先,要明确给你们这些钱是想用来做什么的,也就是给予目的;其次,不管什么目的,因当时意思表示不明确,可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再次,如果现今他们再补做个借据,是肯定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最后,如果他们再补做个赠与某一方的合同,这肯定会引起争议,需要法院来综合裁量。建议电话咨询,以便提供更有针对性解答。
3 陈晓云律师 2012-06-02 09:28
1、无特别约定,赠与自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