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近二十年没有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离婚),有三个女儿,而男方已经重新组织家庭(没有结婚证 夫妻双方近二十年没有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离婚),有三个女儿,而男方已经重新组织家庭(没有结婚证。)现在男方七八十岁了,都是后面的妻子,孩子在照顾生活起居。前面的妻子,和孩子并没有进行照顾,但有时有询问身体情况,住院有探视。请问,如果男方讲房子只给后面所生的的孩子继承可以吗?已经将房产证,土地证办成了后面孩子的名字。
2017-03-12 12:34 小艷(。・ω・。)ノ♡(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袁珍律师 电话:18229852913 2017-03-12 13:34
建议带资料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7-03-13 09:53
你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确定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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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二十年多年没有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离婚),有三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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