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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有关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我公司员去年11月21日上班途中,骑电瓶车与行人相撞,自己受伤,经交警解决,各负50%责任,行人赔了2000元。事后觉得不舒服,去就医,用去11000元左右。当时本人和家属没有来工司所说,公司以为交警处理结束。后来2012年1月要求工伤认定,结果受理,鉴定为10级。社保只赔了伤残补助费,不赔医疗费,理由是超过30天工伤认定申请期。1、现家属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理由成立吗?   2、可以通过交警追溯行人赔偿医疗费吗?   3、现家属要求单位赔偿就业补偿金(已辞职),理由成立吗?    4、如果赔偿是多少?   5、新老员工有区别吗?
2012-06-22 21:56 taoyus……(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6-22 22:04
1、可要求员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2、就业补偿和医疗补偿为5个月上年度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2-06-22 22:40
因单位未在30天内未其申请工伤认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张向锋律师  2012-06-23 10:05
1、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2、不能重复要求赔偿。3、成立。4、2万4千元左右。5、没有区别。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4 李军律师  2012-06-23 16:37
1、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医疗费;
2、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医疗费;
3、成立;
4、公司再支付3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个月工资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5、没有区别。
6、建议你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综合性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人事专项顾问,详情,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5 110网律师  2012-06-25 08:42
比较麻烦,你公司还是要赔偿的。工伤后可以赔偿的项目: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们对处理工伤案件非常专业,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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