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们和工厂是16年10月签的合同有40多万的货款 出货时间是2周后 因客人国外政治问题美元和他们国家的货币贬了一倍 原先是$1=他们的钱10左右 这个时间变成了$1=19元 所以客人原先准备的款还没有换成美元一下子亏了一半 导致货款不够 所以没有准时出货 到3月3号客人的款到账可以出货了 我们公司和工厂沟通工厂提出要100每吨的仓库费用其有100多吨 费用太多当时客人没有同意 后来我们再沟通我们提出5000费用行不行 这样第二天可以马上帮客人装柜 后来工厂同意了 所有费用5000加余款工厂确认给我们 把款付了明天发货后天到港口 我们按这个把款付清了 第二天工厂不送货 再次提出要客人再付5万银行利息说是客人违约 我们说合同上没有这条款延后出货要付银行利息 后来工厂又改说是仓库费 我们又说仓库费用双方已确认好了5000 最后又说因为客人违约的赔偿款 最后说最少要付30000 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公司要怎么办 只能听他的付这笔我们不合理的款吗
2017-03-05 04:29 YXYMMT(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3-05 15:28
一对一回答中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