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在农忙时节,我与同村邻居发生口角争执,我一时冲动先动手打了他,打完之后,他又回家去取了半米长的刀来砍我,砍伤我的右腿和右胳膊,另外我侄子在劝架的时候也被砍伤,肚子上有一道20多公分长的刀口,并且把我的车也砸了。我右腿上的刀口长15厘米,深约5厘米,砍伤腿部三块肌肉,当场我们报了案,派出所来到咨询了一下情况,没有做出任何处理,目前我在医院,并且已申请了伤残鉴定,我想问一下,就我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请律师帮我指出具体的方案,告诉我该怎么做?还有,当时派出所没有拘留对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请律师尽快给我答复。
2012-06-18 22:36 胡佩佩1(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18日 22时37分
报公安机关。
2 孙新律师 2012-06-19 13:57
警方处理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9 20:47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