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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人有一间平房拆迁后老人自己掏了4分之三的钱买的,剩余4分之一是她女儿添的
我家老人有一间平房拆迁后老人自己掏了4分之三的钱买的,剩余4分之一是她女儿添的 我家老人有一间平房拆迁后老人自己掏了4分之三的钱买的,剩余4分之一是她女儿添的,住了一年改了女儿名字,当初说把钱一点点的还给老人直今未还齐,子女现在不孝老人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是否可以?
2017-02-25 21:43 ask201……(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2-27 13:40
您好!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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