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生育时休产假方面的问题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公司给上了五险,我在2011年9月5日生的孩子,在生育之前由于身体原因医生要求不能上班要在家休养,于是从2011年3月开始我就一直请病假没有上班,直到生完孩子以后,然后公司于2012年2月份给我办理的生育津贴,可是从我11年3月休假一直到12年2月份的保险费用公司只承担了4个半月产假的费用,其他几个月都全部让我一个人承担,我现在在哺乳期间没有上班,公司却单方面把我辞退了,我并没有提出辞职,我们的劳动合同是签到2012年12月31日,请问我休病假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还有休假期间的保险费用由谁承担,还有公司把我辞退违法吗
2012-06-16 13:29 小白白501(天津-西青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6 18:11
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齐志龙律师 2012-06-16 16:23
需要看公司是以你旷工还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确定您是辞退还是离职,有需要可以电联
3 孙新律师 2012-06-17 13:53
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相关工资单位支付。休假期保险单位应当承担。哺乳期单位没有法定理由无权单方解决劳动合同,但如果你有无辜旷工等严重违反单位劳动规章的行为,不受上述限制
4 孙新律师 2012-06-17 18:35
单位承担病假工资、假期社保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非法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非法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2-06-18 16:03
单位承担病假工资、假期社保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非法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非法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