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借款投资用于与合伙人挂靠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公司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12年8月22日,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款200多万元,此借款其挂靠公司不知晓,资金也未进该挂靠公司。前两年借款人向我已还款80万元,并支付利息79.4万元,到目前为止,还有本金140万元未还,两年多利息分文未付。现在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挂靠公司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我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该挂靠公司实行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是否会批准?
2017-02-23 14:13 王仪俊(江西-新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2-23 14:28
挂靠是什么意思?你这个朋友是作为个人入股了公司还是其它什么情况?这些信息很重要,要注意区分。
2 涂宗华律师 2017-02-24 23:18
你好,情况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