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予退还押金及承诺退还的物业费用 本人是一名还没有毕业的学生因为在外实习故需租一间离实习单位较近的房子 与房东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并不知此人是二房东 我的房子是3.25日到期 最后一次交房租的时候房东告知我交到3.10即可 我当时也不想住了就答应 现在我已提前搬出来了并找房东退押金 房东不予退还 并以我没有提供水费电费的单据为由 水费电费我已交清没有拖欠 并给支付宝支付凭证给房东看 房东告知没有单据要按合同起至日期扣除水费 每人每月按25元计算 我跟朋友合租就是按50元扣除 核算下来已没有多少可以退回的 而且签合同的人和来跟我退房的人不是同一个 这个告知我说合同上的号码和名字是她的 但是签合同的根本不是他 虽然钱不多 但是我还是觉得我被骗了 这种情况我是可已报警的吗
2017-02-20 17:34 104110……(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丁嫣律师 2017-02-20 17:37
您好,房东做法不合理,您可以报警试试
2 110网律师 2017-02-20 17:38
可以报警 ,建议您协商解决
3 杜红涛律师 2017-02-20 17:45
您好,建议还是协商处理吧,这种事情警察不会管的
4 孙新律师 2017-02-20 17:46
可以报警 ,建议您协商处理
5 卢雅琦律师 2017-02-21 08:29
最好协商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7-02-21 17:23
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