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是军队自主择业干部,与武汉某公立大学订立从教协议,已有12年 我们三人是军队自主择业干部,与武汉某公立大学订立从教协议,已有12年,工作年年突出,荣誉多多,同时与别的民办高校也签有劳动合同并从教。上个月大学发现后(协议中约定同工同酬并无约定不得兼职)要我们选择,要么辞职,要么续聘但待遇降很多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工作。我们与学校谈不拢,想离开,请问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如可,聘请律师费用多少比例?
2017-02-18 20:52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2-18 21:01
要求经济补偿
2 刘青芳律师 2017-02-18 21:06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7-02-19 11:27
你愿意给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