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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机密
侵犯商业机密 本人之前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此公司是江门驻广州分公司.广州跟江门两公司因财务纠纷.广州分公司老板跟本人还有另一员工,三个一起辞职.然后广州分公司老板组织我们三个合资开公司..公司性质跟之前公司一样..老板占50%股份.本人跟另一同事各占25%股份.营业执照是老板名.本人跟另一同事出是口头股东.没合同..现情况是另一同事在之前公司复制了一份客户资料带到新公司.并主动利用QQ发送了一份给本人..新公司也利用这些客经营了10万左右生意...这种情况本人有侵犯商业机密/泄露商业机密罪吗..有法律责任吗??情节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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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22:32 sam(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14日 10时39分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还不能准备判断,(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绝大多数要求其具有经营者的身份,而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则不受该限制。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等。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2 律师律师  2012-06-13 22:28
如果你没有主动利用资料牟利则不构成。
3 孙新律师  2012-06-14 14:29
如果你没有主动利用资料牟利则不构成。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4 19:59
如果你没有主动利用资料牟利则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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