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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敖汉旗人民医院医疗事故
赤峰市敖汉旗人民医院医疗事故 2012年6月8日年龄47岁死者下午突然感觉胸疼,于当日晚上十点送进敖汉旗人民医院,遵医嘱做CT,并确认为肺部感染,并办理住院手续开药输液,因药房药不全,医生借药为病人输液,于6月9日上午8点遵医嘱做彩超CT,于8:30左右开药输液输到第二瓶,发现病人抽搐,告知医生,急救五分钟左右,医生退出病房病人去世,之前病人自己走进彩超室,90分钟后,肺病竟在输液过程中死亡,此事我们实在无法理解,死者住赤峰市敖汉旗。
现在医院百般推卸责任,病人家属该怎么办
2012-06-13 17:57 guogan……(内蒙古-赤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6-14 17:48
委托律师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2 祝永根律师  2012-06-13 18:56
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6-14 07:52
患者死因是什么呢?现在距患者死亡还未超过7天,建议立即进行尸检,明确死因以备将来维权!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有意向委托我方代理可将
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评估医院过错及诉讼风险。
4 邢育红律师  2012-06-14 08:40
做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如果与医院有关系建议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我邢律师,擅长医疗纠纷案件,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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