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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主没有拿到借贷和房屋买卖预售合同原件就还贷,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购房主没有拿到借贷和房屋买卖预售合同原件就还贷,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假设您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是按揭贷款,没拿到借贷和房屋买卖预售合同原件及房地产开发商方不同意开购房款全额发票或已收购房款证明书,该银行方就已发短信通知,要求借贷人2012年6月30日前开始还贷,这样合理吗?最近,购房主从银行方拿到的房屋买卖预售合同复印件内容不全,现在借贷人还没拿到与银行方签定的借贷合同原件,就已经按银行要求足额存入了每月该还的贷款了,请问买房人能否受到购房权益的相关法律保护?急切盼望好心的律师能给其作相关的法律指导。谢谢!
2012-06-13 17:31 湘紫李(湖南-株洲)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6-28 09:25
应该是有正式的合同才可以的,发票应该是在银行已经通知你贷款办下来之后去开发商那里补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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