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退役士兵安置区政府让我们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签订三年劳务合 退役退役士兵安置区政府让我们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签订三年劳务合同,然后由区政府采购购买公共服务来提供保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17-02-17 15:37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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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安置法律法规,歧视、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0个回复退役士兵地方政府不按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执行,搞土政策我们怎
4个回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3年规定签订不少于3劳动合同,现双方协商签订了2年合同,是否有效?到期后
4个回复在当事人不知情况下,当事人父母与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单位签订自谋职业承诺书是否有效
3个回复退役士兵地方政府不按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执行,搞土政策我们怎么办?
0个回复2010年退役士兵进入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工作为什么别人拿年终奖我们确没有
2个回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的病假条国企承认么
3个回复你好;我的问题关于劳务纠纷;我们与第三方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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