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年的12月8日签了购房合同,是卖房,但由于买家的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放贷 我在16年的12月8日签了购房合同,是卖房,但由于买家的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放贷,造成我的后面要买的房子形成多付给对方7000元的利息和全额付款以及孩子没有读到好学校的损失。这些我应该向买家提出由于他们贷款问题而赔偿我们的损失吗?
2017-02-15 23:58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7-02-16 07:09
如果有合同约定,那么可以主张对方对比承担责任。
2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7-02-16 09:56
要根据你们的合同,来判断买家是否违约,如果买家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王晔律师 2017-02-16 09:27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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