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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债务人已诉讼时效已过并且得到一审采纳,判债权人诉讼时效已过,现在债权人想以债务人故意躲避变更联系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进行上诉,不知怎样。 债权人有找过债务人,朋友作证行吗?法官会采纳吗?
2012-06-12 18:57 hzi(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12日 22时52分
上诉阶段要提供新证据才能为法院采纳的,即使债务人故意躲避,法律也规定了对方躲避情况下相应的诉讼时效中断措施,而债权人没有采取中断措施,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以债务人故意躲避为由上诉,基本上很难翻盘的。
鉴于一审已经判决,可操作的空间更加小了,还是重视专业人士的分析意见,带资料亲自到律师办公室见面咨询,看能否分析出案件的漏洞。
2 孙新律师  2012-06-12 19:21
为何在一审时不提交时效中断的证据呢?估计上诉胜诉较难。除非你有新证据证明时效中断。
3 110网律师  2012-06-12 19:25
如果证据真实、充分且是新证据,法官会采纳。
如需,可来电免费咨询。
4 张勇律师  2012-06-12 19:28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5 110网律师  2012-06-13 10:10
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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