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产假津贴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 颁布时间:2005.05.25
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问题:
1. 有人解释说晚育假,是只有北京户籍的才能享受吗?
2. 2012年1.1日起,外地户籍的也可以上生育险,外地人上了生育险是否应该也能享受此规定?
3. 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 是怎样理解? 假如是男方享受,那就是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不能减少.是这样理解吗?
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问题:
1. 有人解释说晚育假,是只有北京户籍的才能享受吗?
2. 2012年1.1日起,外地户籍的也可以上生育险,外地人上了生育险是否应该也能享受此规定?
3. 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 是怎样理解? 假如是男方享受,那就是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不能减少.是这样理解吗?
2012-06-12 14:23 ABCD-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2 15:12
建议向社保部门查询。
2 赵亮律师 2012-06-12 14:25
1,晚婚假全国都可以享受,不限于北京
2,可以享有
3,产假是带薪休假,单位应当发放全额工资,男职工的晚婚奖励假期也是带薪休假,发全额工资
2,可以享有
3,产假是带薪休假,单位应当发放全额工资,男职工的晚婚奖励假期也是带薪休假,发全额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2-06-12 15:05
1、晚婚假属于全国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2-06-12 15:48
1、全国都有
2、可以
3、产假期间工资按时发放
2、可以
3、产假期间工资按时发放
5 李同红律师 2012-06-12 16:04
1、晚婚假属于全国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6 孙新律师 2012-06-12 16:18
你好:
1、晚婚假属于全国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1、晚婚假属于全国的。
2、可以。
3、产假期间单位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2 17:43
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
8 孙新律师 2012-06-12 20:36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