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行为 某人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在任期间公司与某公司承包了工程.而公司在两年前已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为他人.某人并在两年前就退出了公司.但他却以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身份用他任期间的营业执照欺骗法院,起诉某公司拖欠他在任期间与某工程公司承包工程的拖欠款.而法院却以某人是法定代表人和经理身份判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支付款139万元.法院并将此款打入某人提供的帐号内.但此帐号并不是公司帐号.而真正的公司却不知道此笔款项.请问某人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2012-06-12 09:58 求法的人(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6月12日 10时01分
既然有法院判决,那有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我的补充: 2012-06-12 10:02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上述对方欺骗的事实,可以走刑事途径,要求追究其诈骗的刑事责任。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2 15:4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如果非法占为己有,涉嫌犯罪。
3 李同红律师 2012-06-12 11:24
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4 孙新律师 2012-06-12 11:25
涉嫌犯罪,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5 110网律师 2012-06-12 11:36
法院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6 孙新律师 2012-06-12 12:55
您好,法院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7 常路律师 2012-06-12 15:34
您好,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8 赵江涛律师 2012-06-12 16:47
有可能认定为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