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工资待遇 您好,我是河北的一名工人,劳务派遣到了国企,工资一个月1100元,工作方式只有夜班(19点-7点)工作一晚后天晚上再去,没有正常假日,没有加班费,没有夜班补助也没有夜餐补助,请问是否合理(因为当时上班时并没有讲是这样的,领导自己改变的)如果不合理,按照法律我应该获得什么补偿?大概是多少,法律的条文又是怎样?麻烦您能给予指教详细解答,谢谢!
2012-06-12 08:03 遗忘伤情(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6-12 08:45
如果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合理。否则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06-12 15:00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2 17:49
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