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期间的约定违反后是否可以执行? 男女交往期间,男方几次提出分手后又要求复合,当女方不同意时曾辱骂女方甚至威胁要去女方单位或家里闹,复合后表示改正,双方签订约定今后无论是否在一起,如发生辱骂女方或威胁去女方家里或单位闹的情况发生,双方分手,同时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10万元。现男方再次提出分手后要求复合,女方不同意,男方又威胁说去女方家里或单位闹(仅发短信表示要去单位闹,但没有真正去),女方是否可以依据双方约定所要赔偿金。
2012-06-11 20:58 wanglu……(天津-河东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民律师 电话:18522711365 2012年06月11日 23时30分
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您的协议,但是您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因为有了这样的证据就能够说明之前有过这类的事情,并且对方签字认可,再找自己的亲友证明一下,证据就更充分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2 02:13
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报警处理。
3 李玉更律师 2012-06-11 21:10
约定应当无效。
4 孙新律师 2012-06-11 22:25
不会支持。
5 孙新律师 2012-06-12 09:45
不可以。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6 孙新律师 2012-06-12 18:56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有效。
7 孙新律师 2012-06-15 16:56
约定应当无效。
8 齐志龙律师 2012-06-18 19:02
有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来律所咨询,来所需要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