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强迫实习的事情 我是海口经济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大三,明年的这个时候毕业。可是我那旅游学院要求按照学校规定的,从今年7月份到10月末,统一去实习,不允许自主实习,说就算到时候自己拿来一个实习证明,也不给毕业。强迫我们一定要跟学校实习。重点是别的学院没有强迫学生,只有我学院有。我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2012-06-11 15:14 猪婆婆婆(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11日 21时24分
你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现在学生的法制意识大大增强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和管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现在许多地方还存在争议。一般来说,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也有平等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教育法》学院有自主管理和自主制定教学计划的权利,实习属于教学计划的内容之一。如果学生有异议,可以依据行政管理关系向学院的领导申诉,或向学校的管理机构教育局申诉,强制管理行为得不到解决的话,可以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学生有选择实习方式的自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2-06-11 15:49
建议向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6-12 06:16
教育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