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 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事故后对方无外伤,有很浓酒精味,第二天才到交警报到,请问对方属于逃逸吗?
2017-02-10 10:51 ask201……(广东-湛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7-02-10 11:42
属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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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
1个回复夜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走错交通规则,事故双方各一人,如果事故科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与事故事实不符
7个回复出了事故,交警说私了,小事故很小,当晚带对方去检查,没事,第二天
1个回复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是电瓶车,事故认定书是我全责,随后陪同对方去就近医院检查,检查
4个回复交通事故交警定我全责但是对方到医院检查没事,过两天要去事故组处理
1个回复您好,我这是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我追尾出租车,对方事故当天做了全面检查无大碍
2个回复农村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没报警想和解,对方带到医院检查后,住院不给交牙金
5个回复我在9月25日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为三轮车,事故一名伤者,在医院检查治疗5天后没有问题,伤情报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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