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在孩子2岁的时候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离婚 孩子判给男方 孩子的爸爸要工作 孩子就有爷爷奶奶带(男方的父母) 孩子已经4岁半了 孩子在这期间的费用全都是有老人管理的 现在孩子的母亲没有管过孩子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现在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请问可以吗 如果可以 应该给爷爷奶奶支付多少钱比较合理
并且女方还要求给男方4万块钱 让男方以及家人和孩子断绝关系 还要到公证处公正 这样合理吗
并且女方还要求给男方4万块钱 让男方以及家人和孩子断绝关系 还要到公证处公正 这样合理吗
2012-06-09 22:36 118248……(新疆-伊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庞志敏律师 2012-06-10 00:03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的
2 高付华律师 2012-06-10 08:2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0 19:39
女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她承担。对抚养权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让她起诉好了。她向男方要四万元,是什么钱?没有道理。断绝家人与孩子的关系是违法的。不会给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