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关于买断工龄问题! 我单位于2008年12月28日宣布破产,当时没说让买断只是说放假等待企业重组,当时也没有把安置方案交到每个职工手里讨论,我们傻傻等着企业重组,将近9年了,工人们为了生计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其中发生了好多心酸的事情部分职工外出打工客死他乡。
2016年底突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工龄计算到2007年11月28日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安置方案。
全体职工强烈反对,向总公司提出诉求,向地方政府提出诉求。职工认为应当按照现在的安置标准,安置职工!
现在公司强制在2月12日之前必须买断。职工不签字就强制提存安置费等,并且生活费和保险发放到1月31日。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公司组织了律师团,职工也请了律师!这个情况职工能胜诉吗?
2016年底突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工龄计算到2007年11月28日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安置方案。
全体职工强烈反对,向总公司提出诉求,向地方政府提出诉求。职工认为应当按照现在的安置标准,安置职工!
现在公司强制在2月12日之前必须买断。职工不签字就强制提存安置费等,并且生活费和保险发放到1月31日。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公司组织了律师团,职工也请了律师!这个情况职工能胜诉吗?
2017-02-05 13:59 张家口-12……(河北-张家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7-02-06 10:03
答:一、合法。理由:1、公司破产的原因是资不抵债;2、2008年进入破产程序,已经成立了清算组,公司的事务交由破产管理人处理,也就是你提到的“律师团”,具体的方案由破产管理人根据公司的状况,结合发改委的文件制定;你的情况是终止劳动合同,不是“买断”;3、你单位的情况属于政策性的破产(行业俗称),公司的去向是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二、胜诉率不高;3、三、适用;四、参考文件是:(国发[1999]33号)、中发办(2009)11号、中发(2002)13号等一系列文件。特别提示:破产管理人制定安置方案的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